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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房产避税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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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律师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网  阅读:

 

看似节税实则含风险

二手房营业税和个税征收后,民间开始流传各种避税花招。这些沿走在政策边缘的避税方式,看似可以节省不少税费,实则蕴含着较大的法律和市场风险。我爱我家南京公司总经理助理舒莉莉就向记者揭示了其中的潜在风险。

做低合同价。如一套实际成交价为60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后递交给房管局及税务机关的过户价则是以40万元成交的。这样只需交纳40万的5.5%营业税;40万元的1%个税以及40万元的2%契税,剩余20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避掉了。

潜在风险:递交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过户价格是最具法律效力的,买家有可能根据报低的过户价格付款,造成业主损失;对于客户来说,当该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过户价将拉大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银行贷款的实际比例也会因此降低。

先租后买,延期交易。二手房5年以上转让可免征营业税,如果是唯一一套家庭自住用房,还可免征个税,很多人就将脑筋动在了“5年”上。如双方约定一套未满5年上市的房屋总价为60万元,过户前由买方先租住该房屋每月租金1500元,与该房子的租价相当,这些租金抵消到以后需付的房款里。另外,卖方还要求买方交纳1年的租金作为“抵押金”,以确保未来交易安全。

潜在风险:由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过户,购房的产权并不是买家的,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如果届时房价上涨,房主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如房屋获得房产证时楼价跌了,买家必然也不愿继续交易了。

离婚造假。政策规定,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也就是说夫妻俩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就要交纳个税。小王夫妻俩为了避税,开出离婚证明后,小王将自己名下的两处房产中的一处以赠予方式转到妻子名下,这样就可以省下几万元的税费。而离婚后再复婚,两道手续的成本却不足百元。

潜在风险: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但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情况,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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